一、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物卖方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有效。标准仓单采用记名方式,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的生成通常需要经过入库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和注册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
1、入库前的预报
自接到会员《交割预报单》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仓库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回复会员能够接收的商品数量。自接到仓库同意入库的回复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内,会员应当向仓库缴纳 30 元/吨的交割预报定金。仓库在收到交割预报定金的当日(工作日),开具《入库通知单》。对已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申请期货交割的,仍应提交交割预报,无须交付交割预报定金。
《入库通知单》自开具之日起生效,苹果为 15 天《入库通知单》有效期内相对应数量的商品全部到库的,自商品入库完毕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交割预报定金予以返还;部分到库的,按实际到货量返还;未到库部分,交割预报定金不予返还。
2、入库、检验环节
指定交割仓库必须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商品的种类、质量、包装及相关凭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交割商品入库验收报告单》(一式三份,货主、指定交割仓库和交易所各执一份)。进库商品的数量、质量以指定交割仓库实际验收结果为准。货主应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3、交易所批准环节
交易所自收到交割仓库提交的仓单申请后,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是否批准。批准后货物的质量由交割库来保证。仓单收费情况:苹果期货仓单仓储收费标准为 0.5 元/吨/天。苹果期货仓单注册前的费用由客户与仓库结算。
4、标准仓单的注销
仓单的持有人随时都有权利注销仓单,注销意味着仓单对应的货物要进入现货市场。具体办理是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批准后开具《提货通知单》,自《提货通知单》开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仓单持有人对商品质量有异议的,可向交易所申请一次复检,并预交复检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出库商品质量。
苹果仓单的强制注销要求:每年 5 月第 12 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 5 月的第 15 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 月第 12 个交易日(含该日)至 7 月第 12 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间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 7 月的第 15 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 7 月第 12 个交易日(含该日)至 9 月最后 1 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单注册申请。
二、折算仓单
苹果期货上市,郑商所经过充分的调研,为更好地与苹果现货市场有效对接,创新了“折算仓单”这一新的模式。
现在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为80%,即交割20吨的苹果,要在交割库存25吨(25*80%=20),仓库经过检验认为:符合交割品质的占比超过80%,交割库向交易所提申请注册“折算仓单”,交易所7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在对应仓单注销前,仓单注册人不 得对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进行处置。其中,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按照现货收取仓储费,由仓库与货主自行结算。
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注销、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仓单标示的信息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 人自行结算。如提货人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接到仓库通知后,仓单注册人有权要求仓库配 合对货物先行整理,并处置超出仓单数量的货物,提货人与注册人协商一致的除外。
出库后,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单注册人自行处置。注册人未到场的,视为对整理结果没有异议,整理后余留的苹果由仓库转交注册人。注册人未向仓库支付整理费用的,仓库可以依法对余留苹果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苹果出库时,货主与交割仓库发生质量争议的, 由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现阶段苹果的“标准仓单”模式很少用,而“折算仓单”模式是主要的方式之一;在收购季节,收购方有针对性严格把关质量,可以一次性达到折算要求的质量,这样直接注册折算仓单,减少一次分拣的费用,所以得到市场的认可。
三、车板交割
苹果的车板交割是现在主流交割方式之一,也是郑商所为与苹果现货市场有效对接而特别设立的,货物可以放在普通的冷库,等交割时拉到交割库去验收。当然收购的苹果也可以直接放在交割库里,分拣时委托交割库协助,也省去运输的费用。
1、具体交割流程如下:
(1)卖方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发货速度把货物运达交割计价点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地点。
(2)买方应在卖方货物到达后24 小时内完成货物质量检验,并在质量验收确认后 24 小时内装车发运。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不能装车发运的,卖方不再承担该批货物的质量责任。
(3)货物发运完毕后,根据每天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过磅码单,经核准累计后,买卖双方签署《数量验收确认单》,它是交割货物数量的依据。
2、费用如何承担?
卖方承担在交割计价点交割的中转费用。需临时存储的,卖方承担仓储费用。交割数量较大的,卖方可分批(苹果不低于20 吨/日)发货到库,买方分批检验及接运货物。
3、发生质量争议时,如何解决?
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争议提出方预交相关费用。质量达不到标准,卖方应及时更换货物,无法更换的,可协商,协商不成,未发运货物按违约处理。复检费用最终由过错方承担。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买方可提出申请指定。
全部交收完毕后,卖方一次性提交此次交割货物数量、质量、增值税发票流转及应划转货款等信息,买方应在当日内进行确认,若有异议,应在(含该日)三个交易日内提供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系统将自动确认。交易所按确认结果进行资金划转、释放买卖双方的剩余资金。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会员协助接联系、办理发票交收,并负责调解、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