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割方式:仓库+车(船)板
1.根据苹果现货储存习惯和贸易流通特点,将苹果期货交割方式设计为“仓库+车(船)板”。
2.车(船)板交割流程
同现有农产品车(船)板交割流程,仅在交割地点和复检环节略有不同。
交割地点:苹果期货要求在交割计价点交割。
争议复检:买卖双方存在质量争议且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争议提出方预交复检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复检机构自收到交易所复检通知之日(不含该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做出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二)交割单位:20 吨
参考冷链运输货柜容量,符合现货实际,顺应发展趋势。
(三)交割品级
基准交割品:
替代品及升贴水:
(四)包装要求
苹果期货采用散果交割,但在入库时必须采用塑料筐或木(铁)筐等装果容器进行装运,车(船)板交割除上述装 果方式外也允许用纸箱装运,同一客户同一批次的装果容器要求规格统一。
苹果重量认定参照以下公式:货物重量=(抽取苹果总毛重-抽取装果容器的总重量)/抽取件数×货物件数。
苹果交割后的包装由买方自理或委托卖方代办,相关费用由买方支付,交易所不再对包装规格和费用做出规定。
(五)交割基准价
苹果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计价点或基准交割仓库散果出库时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不含包装物)。
(六)交割地点
苹果交割地位于主产区,包括陕西、山东、河南、山西、河北、甘肃六省。其中,陕西为基准交割地,山东、甘肃、河南升贴水为零,山西、河北贴水 50 元/吨。
(七)交割流程
沿用“三日交割法”,与郑商所大多数品种保持一致。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